发表于2019-10-18 10:14 浏览:
研究,决定启动长沙高新区2019年度识产权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长沙高新区企业作为申报主体,联合国内高校、科研组织(或高校科研组织中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①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应具备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 ②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园区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军民融合产业,重点支持22个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或细分领域前景较好的产业; ③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居国内前列; ④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PCT专利视为有效发明专利) ⑤经营状况及资信良好,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⑥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组织(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⑦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设有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服务能力和较丰富的经验,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并参与本项目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利代理人不少于3人); ②经营状况及资信良好,2018年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在经营、科技、知识产权活动中的资信良好,近3年在征信系统、彩票网没有不良记录。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的企业、高校、科研组织(实验室及技术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申报项目前须就合作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预算经费分配及项目实施保障等事项),准备好申报材料。 2、申报企业填报《长沙高新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向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高新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三方合作协议; 4、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经营状况(含2018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含2018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从业人员资格、社保证明、专利分析成果等证明材料; 6、《长沙高新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中其它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时限 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办公室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电话:0731-88995350 0731-88995432 0731-88995339 附件1: 长沙高新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长沙高新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长沙高新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长沙高新区企业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工作实施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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